图为公益项目立项事前论证会会议现场
2019年8月28日,法律监管处牵头组织召开了“给力——爱心餐厅”项目立项事前论证会。我会张雁华秘书长,沈伟俊副秘书长,朱晓峰副秘书长,计划财务处、法律监管处、宣传活动部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出席会议。这也是我会首次通过会领导、项目发起部门、各业务部门、法律监管部门、法律顾问集中座谈研讨的形式,对拟立项的重大公益项目进行事前论证。
此次论证会,在全面听取项目发起部门情况介绍的基础上,与会人员就项目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坚持“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的思路指导下,与会人员分别从财务、宣传、项目执行、法律风险控制、社会效益等角度展开了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客观、公正、多角度的就项目内容、合作方式、潜在风险提出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开出了“药方”。同时,会议通过填写《项目论证意见书》的形式,真实汇总了各方意见。
张雁华秘书长表示:首次重大公益项目立项事前论证会开的很成功,很规范,体现了我会法律监管工作的严谨与专业,为我会补足重大公益项目事前论证的项目监管短板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希望这种制度能成为常态,同时督促法律监管处尽快形成重大公益项目立项事前论证制度的执行方案,报请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为我会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不断提升公益项目品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供稿:法律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