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益之名,许一个平等的童年。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部残疾人中6.1%是儿童(0—17周岁),占全国儿童总数的1.6%。
这些孩子的成长之路注定充满更多挑战。他们或许以不同的方式感知世界,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受教育和被关爱的权利,与所有孩子毫无二致。守护这些孩子的权益,不仅是对个体命运的关怀,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让我们将目光聚焦于中国如何通过国家力量,为这些孩子筑起的权益守护屏障。
国家保障残疾儿童权益:中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均对残疾儿童权益保障进行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对残疾儿童相关权益保障进行了专项规定。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024年11月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对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特别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2025年2月,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形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包括《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
关爱困境儿童:国家对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和父母双方均是重度残疾人的儿童给予医疗、教育、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202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科学分类,强化精准识别,有效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该意见对困境残疾儿童福利保障做出了重点规定。
权益的守护,终极目标并非单纯的保护,而是为了未来。当法律的屏障足够坚固,社会的支持足够温暖,这些“不一样”的孩子们便能从被守护者,成长为生命的舞者,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尽情绽放。守护他们平等的权益,就是守护我们所有人共同向往的、一个更加公平和充满希望的未来。
素材来源:残疾人研究公众号
供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