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
它设立于1954年,最初命名为“世界儿童节”(Universal Children's Day),旨在增进全世界儿童的凝聚力,提高儿童意识,改善儿童福利。
1959年和1989年的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因此,自1990年以来,国际儿童日也成为了庆祝联合国大会通过《宣言》和《公约》的纪念日。
国际儿童日的核心是“儿童权利”,它提醒我们: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仍需在每一片土地上扎根生长。
它同样也是一个行动呼吁日,这一天为我们每个人都提供了一个鼓舞人心的切入点,将对儿童权利的提倡、促进和尊重,转化成为儿童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的对话和实际行动。
然而,有一些孩子,他们的成长之路注定“不一样”。
有的孩子,用耳朵“看见”世界的色彩,在声音中构建想象的王国;
有的孩子,用指尖“阅读”知识的河流,在触摸中感知文字的温度;
有的孩子,身体被困于轮椅的方寸之间,思绪却早已穿越云层,在宇宙中自由翱翔。
在这个属于所有孩子的节日里,我们要将对儿童权利的提倡、促进和尊重付诸行动:
用包容的校园,告诉视障孩子:你的手指也能描绘彩虹;
用无障碍的环境,告诉轮椅上的少年:你的旅程终将抵达远方;
用平等的目光,告诉每一个“不一样”的孩子:你的梦想,值得被全世界看见。
国际儿童日的意义,正在于让“儿童权利”从文本走向现实。它是教育机会的公平分配,是医疗资源的广泛覆盖,是法律制度的坚实屏障,更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份柔软的坚守:没有一个孩子该被遗忘,没有一种童年不值得珍视。

资料来源:联合国官网
供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