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邢建绪副理事长代表基金会接受王乐父亲赠送的锦旗
图为邢建绪副理事长向王乐赠送学习用品
图为韩世春律师接受王乐父亲赠送的锦旗
图为经过近一年康复治疗后的王乐
图为2010年3月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的王乐
2011年2月24日,车祸重伤男童王乐和父亲王衍山来到我会专程致谢,感谢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对王乐的及时救助,并向我会赠送锦旗。邢建绪副理事长向王乐赠送了学习用品,并叮嘱王乐要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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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日晚7点15分,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前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被撞者叫王乐,7岁,是一名来京打工的农民工的孩子。当时医院的诊断是颈髓严重损伤,有可能造成高位截瘫。
基金会得知王乐的情况后,迅速送去5万元用于紧急抢救,并帮助王乐转院到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当时的王乐左上肢完全不能活动,右上肢和双下肢活动良好,肌力四级,枕后巨大头皮褥疮,颈脊髓损伤,颈椎骨折,颧骨骨折,左前臂骨折。经过近一年的康复治疗,王乐左上肢恢复运动功能,下肢可以站立及行走,头皮褥疮痊愈,颈椎骨折恢复良好。目前继续进行各种康复治疗及营养神经治疗,运动功能有望进一步恢复。在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期间,王乐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悉心照顾,现在的小王乐已经可以独立行走了。
通过基金会的协调,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黄乐平律师、韩世春律师对王乐进行了法律援助。2011年春节前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王乐将获得27万元的伤残赔偿,两位公益律师将全程参与后续理赔事宜。
供稿:宣传活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