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思通集善援助合作项目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了推动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帮助精神残疾患者,联手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开展“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思通集善援助合作项目”,计划在2011年6月至2013年期间,在全国向贫困的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患者提供药品援助,改善贫困患者的药物治疗质量,帮助其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援助对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患者,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项目。
经项目合作医疗机构医学评估,符合维思通在中国的注册适应症的患者:
无维思通使用禁忌症。
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低保证、残联发放的精神残疾证明、街道或村委会贫困证明,并经项目医院经济评估通过的患者。
援助方案
1.符合适应症要求的患者自愿选择申请本援助计划,并签署患者告知书;
2.患者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患者申请及经济评估表,并将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后的患者告知书、患者申请及经济评估表和项目医生填写的医学评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低保、贫困证明复印件)递交给项目合作医院指定负责人;
3.患者每月到项目合作医院随访及完成医学评估,并适合继续服用维思通;
4.每个治疗周期(6个月)结束后,患者可在通过项目合作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学评估后提出再次申请。
组织实施
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项目合作医疗机构共同负责维思通集善援助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
2、项目合作医疗机构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制订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当地的维思通集善援助合作项目。
3、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维思通集善援助合作项目执行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合作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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