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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

2024-12-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赶紧收藏这7张表:

01  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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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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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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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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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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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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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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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专项附加税申报指南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首页点击专题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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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发现已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有误,大家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税】一【扣除填报】一【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对应年度,进入详情页进行修改或作废。


修改步骤

一、修改或作废专项附加扣除

以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项目扣除为例:

1.假如修改为各扣50%

夫妻双方分别在个人所得税APP【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报记录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一【修改设置扣除比例】,将100%扣除比例修改为50%。

2.假如修改为由一方扣除100%

扣除的一方无需修改,另一方作废个人所得税APP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报信息。

二、更正年度汇算申报

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并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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