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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美慧一行考察“阳光伴我行”项目在陕西省执行情况

2013-05-03

图为陕西省福利基金会向沈美慧总经理一行汇报“阳光伴我行” 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在陕西省执行情况

图为陕西省福利基金会向沈美慧总经理一行汇报“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在陕西省执行情况

图为沈美慧总经理一行考察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图为沈美慧总经理一行考察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4月25日,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美慧、公共事务资深经理林纯如一行赴陕西省考察“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执行情况。

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人向沈美慧总经理一行详细汇报了“阳光伴我行”项目在陕西省和宝鸡市的执行情况,考察团还到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和宝鸡市儿童医院现场考察明门集团捐赠的儿童便携式轮椅的使用情况。

自2009年始,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向我会捐赠一批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共同开展“阳光伴我行”公益项目。我会通过资助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省会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轮椅送到各地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家庭。2009年至今,该公司共向我会捐赠31230辆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4024辆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并设立了“明门慈善专项基金”。截至2012年底,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我会捐赠累计已超过1.6亿元人民币,使5000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受益。

自2009年至2012年我会共捐赠给陕西省5批次残疾儿童轮椅890辆,全部用于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商洛等市及省康复医院、西安脑瘫儿童医院等残疾儿童及儿童助养机构。使用残疾儿童轮椅对改善脑瘫、脑外伤、脊髓损伤、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其他伴肢体功能障碍等残疾儿童的护理和康复条件、提高其生活品质,起到了良好作用。受到残疾儿童及家长和社会的好评。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要求各资助单位对发放对象进行核查和公示,公开举行发放仪式,确保轮椅真正发放到最需要的残疾儿童和家庭,保证了项目的公平实施。并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建立资助对象档案,坚持入村入户、入单位或电话对资助人和轮椅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沈美慧总经理一行对陕西省“阳光伴我行”项目的执行情况表示认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宣传活动部、陕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供稿:宣传活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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