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有息公益计划”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vivo联合开展的科技助残公益项目,旨在通过具有无障碍功能的智能终端和相关服务,帮助残疾人提升信息获取、学习生活、就业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2026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拟继续开展智能手机捐赠工作,支持各地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组织项目实施。
为规范遴选项目实施单位,确保捐赠设备精准发放、规范使用、全程可追溯,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开招募2026年“声声有息公益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支持方式。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根据捐赠资源、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有无障碍功能的vivo智能手机。具体手机型号、数量、单价、捐赠价值、实施地区和支持规模,以实际捐赠清单、分配通知及项目协议为准。
(二)服务对象。项目主要面向2026年9月新入学大学一年级视力、听力障碍群体,重点支持残障学生。
(三)设备用途。捐赠设备应直接用于受助对象学习、就业、康复训练、信息沟通和社会参与等公益用途,不折现、不兑换,不向申报单位和受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设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对手机实行统一接收验收、IMEI码登记、实名分配、本人签收、使用反馈和全程追溯。捐赠设备仅限受助对象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售、转赠、出租、抵押或挪作他用。
(五)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分配通知和项目协议确定的期限完成受助对象筛选、设备发放、资料报送和项目总结。
二、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主体应依法设立并持续正常开展业务,具备残疾人服务和公益项目执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一)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单位;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
(三)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残疾人教育服务单位;
申报主体可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实施项目,但应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承担项目组织实施、设备管理、资料报送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续正常开展业务,内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或重大负面舆情。
(二)当地或本单位残疾学生无障碍智能终端需求真实、明确,具备一定的受助对象储备和组织动员基础,能够说明拟受助对象类别、预计人数、使用场景和手机需求数量。
(三)具备受助对象申请受理、资格审核、需求评估、名单确定、设备发放、使用指导和后续回访能力,能够保证捐赠设备及时、准确发放至最终受助对象。
(四)具备设备及信息管理能力,能够建立手机接收、验收、IMEI码登记、分配、签收、使用、反馈和异常处置全流程台账,依法依规保护受助对象个人信息。
(五)能够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执行,按要求提交接收验收单、承诺函、IMEI码登记表、受助对象资料、发放签收材料、照片及必要的影音资料、项目执行情况说明等。
(六)能够接受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方及有关方面的回访、检查、审计、评估和监督,并及时整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受助对象筛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受助对象原则上应为2026届大学本科新生,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主要为视力、听力障碍人士。受助对象应具有真实的无障碍智能终端使用需求,能够独立使用手机或经培训后使用,并自愿配合项目回访和使用反馈。
(二)优先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度或极重度视力、听力障碍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农村和边远地区无障碍设备需求突出、学习就业需求明确的残疾学生。
(三)相关服务人员。原则上教师、辅导员不予支持,确需将其纳入受助范围的,申报单位应说明其直接服务的残疾人群体、设备使用场景和必要性,严格控制数量,并保证设备持续用于残疾人服务。
(四)受助限制。同一受助对象原则上限受助1台手机,不得重复申领。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隐瞒,实际需求不明确,不能保证本人规范使用,或存在转卖、转赠等风险的,不得纳入受助范围。
(五)筛选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应通过个人申请、资格核验、需求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拟受助名单;必要时在适当范围履行公示程序。名单确定后,应按照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求备案,并留存申请表、身份证明、残疾证明或医学材料、设备签收记录等资料。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不得通过公开渠道披露。
(六)动态管理。设备发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开展使用指导和跟踪回访。发现设备闲置、违规转让转售、长期无法联系或其他不符合项目要求情形的,应及时核实处置,并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报告;必要时收回设备并按程序重新分配。
五、申报材料
(一)《2026年“声声有息公益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当地需求、拟实施地区、拟受助对象及预计人数、手机需求数量及测算依据、受助对象筛选程序、设备发放安排、宣传反馈、进度安排、职责分工、风险防控和项目联系人等。
(三)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社会组织、基金会及其他法人单位应提供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由其他单位申报的,应提供能够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可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报单位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自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
申报单位应将完整申报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年声声有息公益计划申请+单位名称+所在地区”。
申报邮箱:duanlian@cfdp.org
联系人及电话:段连 010-85920264
七、审核及项目确定
(一)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和项目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二)综合考虑当地残疾人实际需求、拟受助对象筛选标准、受益覆盖情况、手机需求合理性、项目执行能力、设备管理能力、信息保护、反馈能力及既往项目执行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支持规模。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受助对象明确、视力和听力障碍学生群体需求突出、筛选程序规范、设备管理和反馈能力较强的单位。
(四)必要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通过材料补充、电话访谈、信用核查或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申报情况。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支持规模按程序审议确定后,签订项目协议或确认文件,明确设备数量、使用要求、实施期限、资料报送和监督责任。
八、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协议、分配通知和经审核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未经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实施地区、受助对象范围、设备用途或分配方式。
(二)接收设备时,应现场核对型号、数量、包装和IMEI码等信息,验收无误后出具加盖公章的接收验收材料;发现数量短缺、包装破损或设备异常的,应及时停止发放并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反馈。
(三)设备发放前,应完成受助对象资格审核和使用需求确认;发放时应由受助对象本人签收,做到设备、IMEI码、受助对象信息一一对应,并开展必要的无障碍功能使用指导。
(四)项目实施单位应妥善保存受助对象申请资料、设备接收验收单、IMEI码登记表、发放签收记录、照片、使用反馈和宣传资料,并按要求提交项目进展及总结材料。
(五)开展项目宣传时,应真实、准确反映项目情况,依法保护受助对象肖像、健康状况及个人信息,不得进行夸大宣传或擅自使用捐赠方、基金会名称及标识。
(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及捐赠方有权对设备接收、筛选、发放、使用和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回访或抽查。发现虚假申报、违规分配、设备流入市场、泄露个人信息或拒不整改等情形的,有权暂停或终止项目、收回设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