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17日,邓朴方提出:残疾人上大学“符合中央的精神,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也符合社会主义公正与公平的原则”。
1987年1月10日,邓朴方再次呼吁:“高等院校应向残疾学生敞开大门。”
经基金会与原国家教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多次协商,1984年、1985年国家教委先后以加急电报和文件形式要求各地教委、高招办在招生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德、智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应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1985年,教育部与卫生部修改了体检标准,放宽对残疾考生的限制。
1987年9月,经国家教委批准,长春大学开办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班,后成立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